2016年11月09日 10:59:32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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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尔禾区国税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乌尔禾区国税局拟订了2017年下半年乌尔禾区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由基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1月13日止,范围、内容涉及乌尔禾区国税局各科室。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乌尔禾区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柳树街5号,邮编834014,电话:0990-6963666)。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7年下半年,乌尔禾区国税局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办法》,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坚持依法行政、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要求,结合税收工作实际,从推进依法行政入手,以提高服务质量,增强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提高公开水平为着力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积极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和加强税收宣传等方面的作用,保障纳税人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 

  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建立科学完善的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机制和操作机制,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为各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明确了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顺利开展。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1.推行多元化平台主动公开,依托多个平台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一是利用办税服务厅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打造“面对面”公开平台;即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告栏以及办税指南、宣传单等媒介,公开税收业务流程、办理时限、纳税服务标准,及时发布信息,答复公众询问,回应公众关切。二是利用税企互动平台、QQ群、国税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工具,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新媒体辐射广、传播快、注重互动的技术优势,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加强对以下重点工作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一是纳税信用信息的公开,2017年我局共评出A级纳税人12户(其中企业纳税人3户,个体9户),名单通过QQ群、微信群及办税服务厅进行了公开;二是对非正常户认定结果及税收违法违章处罚等税收执法事项对外公开;三是重大服务举措公开,重点对纳税服务规范、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等重大服务举措进行公开,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四是办税服务公开,公开办税服务事项,编制办税指南,将办税事项“二维码”等内容在办税服务厅进行公开;五是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做好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三公经费”情况的公开;六是社会关注信息的公开,充分利用各类平台,公开“营改增”税收政策、税务行政许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等社会关注信息,提高了我局工作的透明度。 

  3.严格审查与规范信息公开程序。乌尔禾区国税局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要求相关科室在拟公开文件信息资料时,必须同步确定公开属性、方式和时间,发放前要按照相关保密要求进行保密审查,严格把关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脱节,严格禁止未经审查和批准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乌尔禾区国税局按照《办法》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截至2017年11月13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2条。其中,政策法规类文件30条;涉税公告类53条;行政管理类事项27条;工作动态信息42条。 

  今年我局围绕税务行政许可、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等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相继公开了如《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决策部署若干事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目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等相关信息,使纳税人全面了解政策,知晓办税流程,确保了我局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7年11月13日,乌尔禾区国税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件。 

  四、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截至2017年11月13日,我局通过税企互动平台、QQ群、国地税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工具及电话接受纳税人咨询400余次,解读及回应内容涉及营改增、国地税合作、发票开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等相关政策,认真回应社会关注的税收问题,让纳税人了解并监督了我局税务工作,确保我局税收工作有序开展。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截止2017年11月13日,乌尔禾区国税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方面的行政复议申请,也未收到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方面的行政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情况 

  2017年,乌尔禾区国税局优化办公场所,先后在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设置了信息公开栏,在综合办公楼设置了政务公开栏,规范了档案室档案查阅程序,方便了纳税人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资料。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下半年,乌尔禾区国税局通过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实效,加强公众互动等进一步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工作作风、队伍素质、服务水平等方面都得到了一定的提升。但对照《办法》要求及社会公众需求,还存在不足和有待改进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部分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有待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均为兼职人员,致使信息公开工作难于及时完成,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化建设方面还有待完善;三是工作队伍有待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存在业务不熟、意识不强的情况,需要通过培训提高;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与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需求有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拓展。 

  今后我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按照“全面真实、严格依法、及时便民”的原则,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发挥国税部门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作用,逐步完善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监督管理等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二是不断拓宽公开方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认真梳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纳税人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及时公开,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继续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制定政务公开专项业务培训计划,增强工作人员专业素养,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和质量;四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对未按公开范围公开、未及时公开、未依申请公开等现象进行扣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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